我是黑松汽水從事消防隊警察工作十多年了,一直都在北市某區服務,由於今年我們北市大同區發生消防人員在處理一件,精神病患開瓦斯要自殺勤務時,該病患突然開瓦斯引爆造成多名警消人員受傷, 其中以兩位救護人員傷勢最為嚴重,雖然人是逃過死神劫數,但是燒燙傷很嚴重至今仍在休息療養傷勢中,我們大隊於這件事情發生後立刻指派一名同仁前往支援該分隊勤務運作, 我是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奉我們上級長官中隊長指派我前往該分隊,替換上一位支援該分隊勤務的本大隊同仁,我們長官當初跟我說要我在那裡支援一個月就回歸原單位服務,我剛去沒幾天就碰到它們分隊要搬新家新駐地,因為以前的駐地房舍很老舊是跟警察局的派出所合署辦公,那棟
建築物有四五十年歷史非常老舊,在四月份搬家工作完成後,我就跟著住進新大樓去,
因為在支援勤務這段時間我跟該分隊所有同仁相處愉快,因為原本我服務的分隊認為我是白痴,什麼事情有些勤務都不讓我去做,裡面的長官幹部和學弟都看不起我,
不把我當同事和人看待,好歹我也是高中學歷畢業,經過警專的公開入學考試錄取就讀畢業,通過警察特考錄取成為正式公務人員,我若是白痴的話如何唸警專呢?我於這五個月支援勤務時間內,和該分隊全體同仁相處愉快,有種被重視的感覺,我在現在服務的單位,長官幹部和學弟都看不起我,只要出任何勤務和做事情都不讓我去做,怕我出錯會害死它們,那種不受尊重和嘲笑的感覺讓我痛惡,而我們長官以我支援太久為理由,強迫我於九月一日歸建回到原單位上班,我回去之後立刻將請調報告送給分隊長看,他說沒意見要看中隊長和大隊長意見,我於是上樓找中隊長,將報告拿給他看,他說等下個月有新進同仁下來再說,等到九月二十九日我們主管說,要我將報告送上來,但我的報告公文書格式不對,要我重打,我想那天是我休假日,等我隔天上班時在來打,沒想到報告重新打好了,我們主管卻連續休假三天,而我們中隊長一直在催報告送上去,問題是我們主管休假呀,又不能用職務代理人身分來蓋章,要主管本人核章簽名才行,而我們中隊長於十月二日下午叫我去他房間,跟我說隔天早上八點半出發要去局本部上課,若到時報告沒送上去給他蓋章,他就不蓋章了,我們主管於十月三日有來上班,由於有一大堆的公文要他蓋章才能送?X去給上級,我的報告他就慢慢看,針對報告內容開始挑毛病,說這裡不合適要刪除等等的話,我就很生氣,當初我上個月送報告時他為何不看報告內容呢?現在是緊要關頭時,才開始挑毛病,為何不當初說清楚講明白,我報告後來有修正按照他的意思,送給他看,他說一句話現在是早上八點四十分我要去局本部上課,你放在我桌上就好我會看,說完此話人就騎機車走掉了,我當天是休假班,下午三點二十四分我在家接到分隊打來電話說,主管說我報告還有問題要我回去修改內容,於是我騎機車回分隊去修改內容,改好內容列印出來,他又有意見了又要修改,我就說按照你意思修改過還有問題嘛,他有點不高興說不用改了直接蓋他的職名章,但印章他沒帶身上,於是回三樓他的房間去拿印章,要我去樓上中隊長室等他,後來中隊長印章也蓋好,我立刻自己送件去大隊承辦人的桌上,完成此不可能任務,我想換單位服務,是此處不懂得尊重別人,只會勾心鬥角,自私自利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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