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很重要還是要再強調一次, 保險真正意義就是為了保障我們無法承擔的風險, 因此必須衡量個人的能力量力而為.
因為十幾年前剛出社會, 曾看過一個月入三萬左右的人, 月繳一萬五保險, 我覺得這就過頭了.
衣食足才知榮辱, 你飯都吃不飽了, 還花這麼多錢保險?
保險的部分最終定案, 我拿掉了竊盜主副險.
加入了丙式車碰車(因我保的保險公司沒有丁式),
加上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主險+超額+殘廢+財務三種副險).
總金額為為14022, 這已接近我心理上能接受的上限了.
拿掉竊盜險的原因是因為在預算的限制下我只能取捨,
以我的停車習慣(買有門禁停車場車位, 公司有車位, 假日以大台北地區為主), 被偷的機率很低.
而丙式並不便宜, 是我最大一筆保額支出(7102), 為何這麼貴, 很簡單.
市場決定價格, 特別是大台北地區占了全台灣3成的汽車, 每天下班車與車彼此耳鬢斯磨下,
車碰車的機率反映在保險費上(同理可證竊盜險和第三人責任險相對較低也代表機率很低),
如果你碰到一個魯人, 光追錢就讓你身心俱疲, 所以寧可花錢讓保險公司去追.
雖然比我原本預期1萬塊左右的險多了4000, 但還是比原來汽車業務推的乙式險
28000少了快一倍.
不管怎樣, 我還是很開心僅花一個晚上的時間做了功課, 就替自己節省了大量金錢, 這樣花起錢來更覺得有
那個價值. 當然, 少了竊盜險的風險, 就得自己承擔, 畢竟是自己做的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