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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自己與社會之間的差異和衝突
作者: 薔薇 日期: 2020.04.22  天氣:  心情:
這個社會其實是不允許人做自己的。

自認為自己在做自己的人,其實也不是在做自己,做自己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人事物,一定會發生有些不順自己意的事,這無法避免,諸如別人排擠、別人欺負而對自己造成傷害,導致自己內心的陰影,在過去曾被人排擠的人,長大有可能會影響到你這個人,導致生病,自己就感覺再怎麼做自己仍然不開心,而其他人仍然做自己好開心,但自己在過去已經受到傷害,有的人能幸免於難,仍然長大做自己好開心,其實在以前不論有無做自己,仍可能遭受到排擠,而導致長大不開心。

我看過做自己的人,很多都是只想自己爽,卻是侵略性超級強的恐制狂,我理解你不代表我認同,或我覺得舒服,更不是我可以讓你充斥我的生活,最多就是不想干涉,聽其自然,但卻拼命被瘋狂騷擾,說多少次跟我無關,你做你自己別來吵我,卻根本視而不見。

太多以為 "任性而為(胡作非為)"就是做自己的人,不如先理解,什麼才是真正的"做自己",....

曾經,做自己這個詞被無限上綱,隨便一個路人都可以說他要做自己,每個明星都在鼓勵人們做自己;演變到後來,沒禮貌也是做自己,白目也是做自己,無恥也是做自己,愚蠢也是做自己;做自己變成一個最俗濫的口號,毫無價值可言。

做自己也時常變成理直氣壯忽略別人感受的偽裝,彷彿有勇氣得罪別人,本身就是個值得驕傲的事,讓別人覺得好棒棒。偏偏這樣子的人才是最在乎別人、最迷失自己的人,他只是在表演一個做自己的人而已,並不是真的在做自己。

說到底,做自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從某一個面相來說,讓自己過得自在、安適,不需要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逼自己做不喜歡做的事,就是做自己。

比如說,你不必去穿一雙鞋子,別人都覺得好看,但卻不合你的腳。

比如說,這個社會希望每個女孩都穿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行為舉止要表現得溫柔嫻雅;而做自己就是要你不必去迎合這些價值觀,你可以選擇穿你自己喜歡的衣服,用你覺得舒服、自在的方式去跟別人互動。在不侵犯別人的前提下,你可以選擇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過自己想過的日子,沒有人能夠用他的價值觀去綁架你。

其實就這麼簡單,看起來這麼理所當然,但為什麼做起來卻這麼難?

做自己的人就是特別容易被討厭。但是,為什麼?

我們以為討厭異己是人的天性,異己使人感到陌生、沒有安全感,所以看到異己就會想排擠他;但現在,我體會到了更深層的原因。其實人們並不討厭差異,人們討厭的是自己的價值觀被挑戰,怕自己的信仰被推翻,因為這會讓他們看起來特別蠢。

我們長期生活在這個社會中,被這個社會逼著去做許多事情,比如男生就是要陽剛,女生就是要溫柔,年紀到了就要結婚生子……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想這麼做,只是身邊的人都這樣做,而且父母師長也逼你這樣做,所以才不得不做。承認吧!每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都犧牲了很多,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不斷地壓抑自己,只是為了滿足社會的期待,成為一個正常人。

舉個例子來說:就我所知,每個男孩在成長的過程中,都必須殘忍地揉碎自己敏感、多情、纖細的靈魂,成為一個被世俗認為堅毅、剛強的形象。為了成為真正的男人,男孩必須付出犧牲靈魂的代價,成長的過程充滿了痛苦與辛酸。

假如今天有一個娘砲出現在他們面前,過得非常自在、快樂,肯定會讓男人們非常不舒服,媽的,我犧牲了這麼多,付出了這麼多努力,但為什麼你卻不用?你什麼都沒做就算了,而且還過得這麼快樂,那為什麼我要犧牲這麼多啊?付出這麼多努力的我,豈不是像個白癡一樣?

在一個快樂的娘砲面前,男人們覺得自己就像個白癡一樣,過去的犧牲變得毫無意義。

在一個快樂的胖子面前,女人們也會覺得,努力減肥瘦身的自己就像個白癡一樣;所以她們會說這個胖子怎麼這麼胖了還一直吃,簡直不知羞恥。

在一個快樂的單身貴族面前,男男女女們會覺得,被婚姻觀念綁架的自己就像個白癡一樣;所以整個社會都要脅迫單身的人結婚,說單身的人是可憐的魯蛇,不結婚就會孤獨終老,一個人的生命是殘缺不全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然後社會就孕育出了護家萌這樣的一群人:他們這麼辛苦逼迫自己符合社會的期待,逼迫自己成為真正的男人與女人,還逼迫自己一定要結婚生子,為了符合社會的期待,他們犧牲了這麼多!但同志們竟然可以完全不照這個規則走?那就算了,竟然還想享有結婚的權利,跟我們都一樣,那我們的犧牲到底還有什麼意義?這麼遵守社會規則的我們,豈不都成了白癡?

當個快樂的娘砲錯了嗎?
當個快樂的胖子錯了嗎?
當個快樂的單身貴族錯了嗎?
同志們想要結婚錯了嗎?

確實錯了。因為做自己的人光是存在,過得自信又快樂,就足以戳破社會價值觀的幻象,讓別人覺得不舒服。

所以才會有人說,你們只要低調一點,跑去暗處躲起來,想做什麼事沒人會管你;但如果你太高調,走上街頭爭取自己的權益,那我們就要拚死來反對你了。因為你們侵犯了我們的權益。

前面說過,做自己應該以不侵犯別人為前提;但現在我們發現,其實做自己的人什麼也不用做,只要在眾人面前晃來晃去,爭取自主的權利,別人就會覺得被侵犯了。

但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其實別人沒有侵犯你,而是你自己沒有包容心。

為什麼一個人會缺乏包容心?因為他從來沒有勇氣做自己,從來不曾為自己而活,所以他實在不能容忍其他做自己的人。

社會可以允許差異。你可以跟別人不一樣,但你不能過得太自在、太快樂;你必須時時為自己不能融入主流社會而懺悔,最好過得痛苦又煎熬,這樣才能顯得一般人的努力與犧牲是多麼有價值。

除非遠離人群,活在自己的世界便是做自己。但人畢竟是群聚生物,人與人間的相處必須互相,長久磨合下來有了所謂的相處共識而組成了一個社會。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反之,魚非我,安知我之苦?追求自我之人,最常犯的錯誤就是不在乎他人的感受。在指稱他人沒有包容心的同時,先問問自己又包容了些什麼?獨自一人時你可以隨心所欲,畢竟不會造成旁人的感觀困擾。

試想想所有人全都我行我素毫無約束,這社會會是個什麼畫面?個人相信並不會如天堂般存在。

我認為做自己象徵的是透過獨立思考衡量利弊,自己做出選擇,並且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很多時候只需內在思想懂得做自己即可,不會被他人隨便牽著走。懂得自己想做什麼,該做什麼且在做什麼即可。現代人很多根本就不認識自己,或說認識他人遠比認識自己多。當然,亦有不少相當自我的人是不去在意旁人如何的,似乎忘了自己還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

這個社會不能允許太多做自己的人。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做自己,既有的社會秩序確實會崩解,價值觀也失去約束力。那些吶喊著同志婚姻一旦通過就會天下大亂的人,他們的擔心有其道理;假如同志真的能和異性戀享有同樣的權利地位,那異性戀霸權確實就難以再立於不敗之地了。

既有的社會秩序確實會崩解,但不要害怕,我們可以迎來一個更自由、更多元、更包容、更健全的社會。

不需要再有人犧牲,不需要再有人壓抑靈魂,不需要再有人逼迫自己穿不合腳的鞋。每個人都可以如其所是的,成為他自己。

或許人生本來就是在做自己和跟社會妥協中取其平衡,是門藝術。不管是哪邊,如果做得太過火都很容易被社會邊緣化。

也許這個理想很遙遠,在我們的有生之年根本無法企及,但仍然值得為此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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